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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引发五案 合并审理终调结
  发布时间:2012-10-29 12:20: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交城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五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此五案均由一起事故引起,五案原告来自不同省份。受理这几案后,该院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对五案进行了合并审理。

2011725,河南省驾驶员李某驾驶货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二广线高速公路时,与我省驾驶员谢某驾驶的轿车相撞,谢某的轿车又与交城县某村贾某的货车相撞(事故发生后贾某驾车逃逸),造成谢某轿车内驾驶员、乘车人4人死亡,1人受伤,三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山西省交警总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贾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其他人无责任。

受案后,该院依法对五案进行了合并审理,承办法官从当事人利益出发,进行了轮番调解。

 首先,承办法官劝说原告要从事故造成的心理压力中解脱出来,从相对较为理性的角度心平气和的考虑事故善后处理问题,为调解成功,提供平实的心理基础。

其次,承办人让原告提出调解意见。告知原告要考虑被告的经济状况和双方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引导原告提出一个切合实际的赔偿请求。

最后,承办人耐心做被告工作,明确告知其赔偿是肯定的,数额也不能太少,如果调解成功,必须按时按数额把赔偿款交到法院来,并抓住被告急于解决事情、摆脱困扰的心理,对其进行了多次劝说。

经过案件承办人情、理、法的疏导,当事人相互体谅对方,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为五案划上了句号。

来源:交城法院
责任编辑: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