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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两子殒命
法院执行六被抚养人终于获赔
  发布时间:2012-11-09 12:24:57 打印 字号: | |

方山县西村人高林平驾驶农用车不慎将该县前东旺平村任乃宝两个成年儿子轧死,留下妻儿老小共6名被抚养人。2009年方山县人民法院以高林平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任乃宝等各项经济损失计241498元。判决前高林平已给付52000元,余款179498元却迟迟未付,为了尽快得到赔偿款,任乃宝只好向方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发现高林平因处理事故,家里已一贫如洗,虽然高林平夫妻俩均在当地一公司打工,但要一次性支付17万的赔偿款,实属困难。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执行人员要求被申请人高林平每月给付1000元。但在2011年,申请人生活愈加困难,且由于高的不当言语激怒了任,故任要求改变支付方式,尽快执行,并开始到县市上访。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困境,六被抚养人利益难以维护。

    方山法院执行人员一方面安抚申请人,另一方面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调查。终于,在调查中发现,高林平开了饭店,还饲养了20多只山羊,生活已有较大改善,执行并非无望。2012925日早7点,执行人员冒雨到了西村,把被窝里的高林平叫起,带到法院,给他讲政策、讲法律、讲情理,指出逃避执行和缓刑期间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为他分析利弊得失,终于其同意尽快履行义务,并与申请人达成一致:由高林平当日给付1万元,半个月内再给付2万元,剩余部分在1025日前全部给付,并由高林平舅舅做担保。当日任乃宝即领到赔偿款1万元,目前,六名被抚养人的剩余赔偿款也已全部执行到位。

来源:方山法院
责任编辑: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