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人民法院把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作为加强立案窗口建设的突破口,采取三项措施狠抓规范化立案工作,使呈现出崭新的面貌。
一、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充实人员队伍,为立案口建设提供物质保障和人才保障。该院立案大厅的硬件设施及其功能设置以方便当事人诉讼为出发点,大厅宽敞明亮舒适,立案标引标识清晰。在硬件上,为立案庭配置了两台液晶电脑、一台打印机,大厅接访室设置了群众休息座椅、饮水设备、报刊杂志以及便于群众书写诉状的台椅纸笔等设施,摆放了服务指南等诉讼指导资料和起诉状、申请执行书、授权委托书等文书模式,张贴和悬挂了审判流程管理实施办法、立案庭职责、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等。配置了电子显示屏,全天候滚动播放开庭(执行)公告等信息。人民群众只要进入法院立案信访大厅,就能享受到全面优越的司法服务,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司法理念。为了夯实窗口服务基础,提高服务能力,选拔了责任心强、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担任立案庭庭长,同时将新招录的一名法学专业大学生安排到立案信访窗口,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工作程序,为立案窗口建设提供制度保障。立案庭从制度规章等方面入手,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完善机制,加强立案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建立首问负责制度。在立案受理、接待上访过程中首位接待者必须做好接待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及时办理;对职责范围外的事项,应及时将来访者引导到相关部门(人)妥善解决,不得有拒绝、推诿的行为。二是推行立案公开制度。对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诉讼费用标准等内容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三是完善文明接待制度。要求立案庭工作人员精神饱满、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举止得体,服务周到、用语文明,高效及时服务群众,切实做到司法为民、便民、惠民、为民。四是落实服务承诺制度。为提升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立案庭公开承诺立案受理、材料转交等有关内容的办理时间、期限和要求。五是明确岗位责任制度。为了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岗,落实到人,立案庭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做到职能明晰、任务明确、权责结合、考核有据。
三、坚持以人为本观念,积极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该院立案庭将自己定位为沟通群众的窗口和桥梁,树立让人民满意的服务宗旨,用“热心、耐心、爱心”维护文明窗口形象,大力推行人性化立案,积极开展司法救济。为帮助一些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特别是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等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费、抚恤金、拖欠工资的,专门开通绿色通道。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在1-2天内办好减、免、缓交诉讼费用的审批手续。2012年该院共为经济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批准缓、减、免诉讼费案件53件次,真正实现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的目标,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切实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