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涉执信访案件,柳林县人民法院及时调整执行工作思路,更新执行理念,运用多种人性化执行方法,力争信访案件和解执行,具体方法如下:
一、辩法析理法。针对涉案当事人农民居多,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不懂法律相关规定,对法院裁判不能理解,往往不配合法院执行等特点,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的疑问与辩解并不简单以裁判已生效就无条件执行,而是耐心析理讲法,使当事人懂法、守法、主动配合法院执行,从而自愿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二、情感交流法。针对婚姻、劳动争议、相邻关系等执行案件,执行法官本着“事要解决、不伤感情”的原则与被执行人通过讲法律、话家常的情感交流方法,减少与申请人的对立,从而促使当事人之间就执行兑现问题通过和解方式解决。在高候模与白林华等人相邻纠纷案件的执行中,执行人员多次测量现场,与当事人主动交流沟通,使当事人充分理解法官为民司法的情怀。最终本案达成和解协议,得到四邻的一致好评。
三、说服疏导法。要求执行法官具有不怕跑断腿、磨破脚的精神,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消除思想隔阂,化解当事人双方的抵触情绪,尽最大的努力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使他们真正了解对方及法院工作的难处,主动放弃自己坚持的部分主张,为执行和解铺平道路,使案件的执行取得令当事人双方满意的效果。我院执行的邢二英与郝安国民间借贷一案,申请人多次上访,邢二英分文不让,郝安国年老体迈能力不足。张继明局长多次登门与邢二英协调,最终感化了双方,邢二英放弃5万利息,郝安国子女筹资还款。
四、借助外力法。通过依靠当地党委、政法委、政府的支持协调,充分利用民调组织以及尊长、同学、好友等合适的人说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与申请人和解,借助外力使案件和谐执结。在银建案的执行中,我院积极向县委汇报,取得县委支持,在县政法委的协调下,成功化解其中的工程款纠纷。
五、刚柔相济法。和解是执行的最佳手段,但对个别被执行人不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就难以兑现,采取强制措施与和解执行并重的办法在说服教育的情况下,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查封、冻结和必要的人身强制等措施。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迫于强制压力,自愿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如被执行人付二则多次拒绝履行偿款义务,我院在说服无效的情况下,果断采取拘留措施,强制执行。在医院体检时,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联系亲属,筹集资金还清款项。
六、参与执行法。对一些案件法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甚至穷尽了执行措施,依然无法执行的,法院主动邀请当事人参与执行,让当事人亲眼见证执行情况,从而达到相互理解和信任,促成案件和解。如张龙虎与上白霜村委债务纠纷长达十二年未解决,申请人上访无数。我院采取强制措施,冻结了被执行人的账户,查封了预制厂,并邀请申请人参与见证执行情况,最终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定义务。
通过上述执行举措,柳林法院执行局圆满化解5起涉及执行信访案件而且均以和解执结,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