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史院长及院党组各位领导给了我们这么一次学习提高的机会。很早就诵读过李白的“黄鹤楼中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一直对江城武汉非常的神往,想不到领导的关怀,多年的愿望终于实现了。在江城的十多天的培训中,我认真聆听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各位名师的精彩报告,从《中国社会转型和司法改革》、《司法与传媒良性互动关系的构建》、《中国周边国际争端问题的研究》等司法理念,到《票据法理论与实务》、《农村土地纠纷及其法律适用》、《担保物权的实践与纠纷解决》等具体的实务指导,我都认真学习,认真笔记,感觉收获良多。
一、培训更新了我的司法理念。乔新生教授讲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个法律概念,实际上不可能绝对的平等,所以,当正义与平等相冲突时,法律人首要得应是正义,正如三个高矮不等的人,站在同一面窗前看风景,站的高低看上去很平等,但实际上个矮的人是看不到风景的,所以请把凳子搬到个矮的那个人脚下”。这就要求我在今后的办案中,更加关注弱势一方诉讼权利的保护,充分考虑他的举证能力、质证能力等;张德淼教授讲道:“法律是有道德性的,所有的正当的权益并不一定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正当权益的范围要大于合法权益的范围。”,这就要求我在今后的办案过程中,当法无明文规定的时候,要从国家政策、立法精神方面出发,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方世荣院长讲道:“当行政效率与人权保障相冲突时,应以人权保障为先”,这在要求我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讲求审判效率,更要追求司法公正。
二、培训使我坚定了理想信念。我们60余人统一着装列队在施洋烈士陵前庄严宣誓: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苍松翠柏间回荡着我们的声音。我们还来到了辛亥革命纪念馆-武昌红楼,在一幅幅陈旧的照片前,我们仿佛又看到了孙中山、宋教仁等民族精英。百年前,因为不甘甲午之耻,民族屈辱,这批接受过西方先进文化的民族精英,奋起图强,为了民族的复兴抛头颅、洒热血;而百年后,辛亥烈士的血已冷,但民族复兴还只是中国人仍为之不懈奋斗的梦,甲午之耻未消,又添钓鱼岛新恨......梦虽然遥远,但幸好我们终于走上了正确的路。仰先烈之英容,净我等之灵魂,回想烈士为了理想信念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我们审判过程中遇到的当事人误解、缠访、闹访又算得了什么?
三、培训让我看到了我们与兄弟法院的差距。漫步在武汉市洪山区法院,认真听取该院人员介绍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上网追逃抓“老赖”的执行工作亮点,翻阅了该院的《天平园地》等文化邗物,参观了该院增进友谊,放松心情的“话吧”,参观了该院的圆桌审判法庭等。仔细一问,才知道人家的审判楼是1998年建设的。一下子感到我们法院的巨大差距,更加体会到史院长等院党组领导争分夺秒、殚精竭虑抓审判综合楼建设的决策英明。
万分难得的培训已经结束,流恋之情仍在萦绕,但紧张的工作再次开始,面对纷繁复杂的疑难案件,面对少数当事人的误解甚至无理取闹,我不再旁惶犹豫,将用革命志士的精神鼓舞自己,专家学者的知识武装自己,奋发努力,忘我工作,不辜负史院长等院党组领导抓学习培训的初衷,为中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