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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研究生贪恋“苹果” 盗窃手机追悔莫及
——离石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
  发布时间:2013-05-02 15:15: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离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武某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武某,女,中北大学在校研究生。2012年10月17日,其到美发厅理发时,发现失主李某遗落的苹果4S手机,便随手拿起把玩,后趁人不注意,将手机装入口袋离开。案件破获后被盗手机经鉴定价值3200元。

离石法院经审理认为,武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归案后及时退还赃物,且在庭审中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同时考虑其是在校学生,酌情应予从轻处罚。法庭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正值青春年华,又有大好前程的武某本应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未来和幸福的人生,却因一时糊涂,将别人的财产据为已有,人生履历从此留下无法抹去的污点,追悔莫及。

来源:离石区法院
责任编辑: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