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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水法院妥善处置
一起涉及少数民族群体性上访事件
  发布时间:2013-04-20 09:20: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文水法院妥善审结一起被害人为维吾尔族公民的故意伤害案件,并将可能引起少数民族群体性上访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2012年7月4日晚11时许,在文水县凯奇广场卖羊肉串的阿卜杜热合曼·艾麦提与在其北侧夜市干活的孟谦因倒脏水发生纠纷,进而对孟谦进行殴打。被告人孟家刚听其子孟谦哭诉后携带一根撬棍去凯奇广场找到阿卜杜热合曼·艾麦提理论,继而发生打斗,致阿卜杜热合曼·艾麦提头部、左上肢、腰部受伤经鉴定阿卜杜热合曼·艾麦提肝脏损伤为轻伤。本案开庭后,文水法院多次派人与被害人阿卜杜热合曼·艾麦提协商民事赔偿事宜,同时积极与被害人亲友共同做好被害人的思想工作。初步达成赔偿意见后被害人阿卜杜热合曼·艾麦提反悔,又纠集多名新疆籍男子多次到法院闹事,要求马上按其要求解决赔偿问题,并扬言若得不到解决,将从新疆叫人来行凶并赴京上访。

鉴于此,文水法院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一方面被害人纠集的数名新疆籍男子进行稳控,另一方面及时向文水县委政法委、县政府请示、汇报刑事审判庭干警克服语言障碍的难题,在翻译人员和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地疏导下,群策群力,最终使该案民事部分得以调解处理。同时,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及已达成的赔偿协议量刑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被告人未提出上诉。

少数民族受其地域环境、风俗习惯、心理特点、社会背景等因素影响,矛盾纠纷处理有其特殊性。文水法院坚持涉诉信访工作“抓早、抓小、抓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理念,从源头抓起,防止了矛盾升级恶化,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避免涉少数民族公民涉诉信访案件的

来源:文水法院
责任编辑:曹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