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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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法院集中执行行动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3-06-03 11:25:00 打印 字号: | |

针对吕梁法院执行工作力度不大、执行率不高、工作滞后、公信度不够的问题,中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集中执行行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清理一批执行积案。

此次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震慑和警示“老赖”债务,使法院裁判确定的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得以实现,彻底改变我市法院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赖账可耻”的舆论氛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活动自今年2月开展以来,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领导组,下设三个执行小组,由中院执行局同志分工负责,在清理本院执行案件的同时,指导、协调全市13个基层法院的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并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极大支持。

此次执行大行动对两级法院未结执行案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理。主要特点:

首先是摸清底数。对截止至2013年1月底的所有未结执行案情况进行摸底,按超过三个月未结、超过六个月未结、超过一年未结三种情况分别统计,摸清了底数,明确了集中执行行动的任务。

其次是制定方案。对属于这次行动范围的案件,院长、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执行局法官认真研究,一案一案地分析未执结的原因,对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的,终结本次执行;对于干扰大的案件,报中院执行局采用提级执行或指定执行的办法解决;对于有执行条件的,一案一案地研究执行方案,确定包案领导、执行责任人。把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头上,做到有人负责、责任落实到位。

第三是措施得力。1、凡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如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限制被执行人出国(境)、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并注重程序合法、手续齐全、行为规范。2、对于重点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执行有预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有预判。3、发挥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公安、工商、税务、海关、金融、房地产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车船管理、出入境管理等部门,为执行工作助力。4、联合新闻媒体对赖债户曝光对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该拘留的要拘留,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地结合起来,灵活采用夜间执行、突击执行、悬赏执行、寻求执行担保、和解执行等方式。

在此次执行大行动中,全市法院执行干警统一调配,中院执行局统一协调、统一指挥,中院包片执行小组与各基层法院保持24小时的联系,协同配合、连续作战,在获知被执行人行踪后,及时、迅速、准确出击,抓住执行时机,执结了一批执行积案。截止至4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共执行各类案件1091件,标的为16949.32万元,占到未结执行案的85%以上。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刘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