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法院认真落实省政法委关于贯彻刑事诉讼法的会议精神,注重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效率。近日,该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七日内圆满审结一起盗窃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3年6月3日,方山法院受理了方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武永强、吴世财盗窃一案。经审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日,方山法院向二被告人送达了起诉书,并询问二被告人对指控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据此,方山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制作了《适用简易程序决定书》,并及时送达公诉机关,于6月7日依法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6月9日公开宣判了该案。
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快审快结,有效节约了审判资源,减轻了看守所羁押的压力,缩短了被告人转入执行的时间,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