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吕梁中院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3-10-08 17:47:39 打印 字号: | |

省高院《2013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和审判态势分析》下发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认真分析,认为吕梁两级法院面临的形势严峻,主要问题是结案率低、简易程序适用率低、当庭裁判率低、结案均衡度排名靠后等,直接影响到年终省高院对中院的考核排名。针对存在问题,中院党组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一、加强培训、提高技能。9月25日,中院组织对两级法院司法统计人员和中院各业务庭书记员进行了专门业务培训,省高院研究室司法统计科科长姚利屏对司法统计报表的结构、主要功能,表与表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对如何正确填报司法统计报表,如何保证司法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报送司法统计报表应注意的细节问题作了详细的讲解;中院电脑技术人员、具有电脑操作实践经验的刑庭、民庭书记员讲解了案件信息表与司法统计报表的关系,实地演示了电脑点击结案,指出了运用电脑进行案件管理、收结案和司法统计报表各指标统计需要注意的问题。研究室主任李瑞青受史院长的委托,强调当前做好司法统计工作应注意的问题,要求司法统计人员,一要充分认识做好司法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二要认真负责做好司法统计及相关工作;三要以高质量的司法统计促进案件质量和效率的提高。通过培训强化了司法统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提高了他们的司法统计技能,对于提高吕梁两级法院司法统计工作质量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专题研究、专门解决。9月27日,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专门研究如何提高审判质效的问题。针对各类案件旧存数高、影响结案率的问题,形成了一致意见。院党组责成立案庭对本院各业务庭2013年9月20日前未结案进行专门、详细统计,以庭为单位统计案号、当事人、立案时间、承办案件的合议庭。然后由立案庭、研究室和各相关业务庭一件一件地进行核对,准确掌握各类案件未结数,核对实际未结数与司法统计未结数是否一致。对于因种种原因漏报结案的,以裁判文书为据立即报结,确保司法统计报表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审判、执行工作实际。现在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抓好基层、全面提高。10月8日,中院向各基层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各基层法院联系自己的实际,找出影响审判质效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对于司法统计报表不能如实、准确反映审判、执行工作情况的,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可以借鉴中院的方法,准确掌握本院收、结案件和执行案件的实际情况,认真核对,找出问题,尤其是当庭裁判率为零的问题、简易程序适用率低的问题、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低的问题,该补报的一定要补报,该纠正的一定要纠正。要从基础抓起,提高司法统计的质量。作为司法统计数据来源的各审判、执行机构、基层法庭一定要按时、按要求全面、准确地提供案件相关信息,如是否适用简易程序、是否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是否当庭宣判、刑事案件被告人是否生效、生效情况等,司法统计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敬业奉献的精神,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保证司法统计报表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审判、执行工作情况,决不能因司法统计工作影响案件审判质效。

四、抓住根本、提高审判质效。中院党组要求两级法院领导充分认识到司法统计工作只能客观地反映审判、执行工作情况的局限性,把提高审判质效作为一项根本性的措施,拿出具体的改进措施,重点在强化法官的办案责任、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办案效率上下功夫,特别要注意审判质效考核中当庭裁判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案件自动履行率、案件实际执行率、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结案均衡度等重点考核指标,筹划在前,并用扎实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全面提高审判质效,用实实在在的审判、执行工作业绩,彻底改变吕梁法院审判质效考核落后的被动局面。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李瑞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