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城县人民法院为200多名工人追要回了“血汗钱”近100万元。
2013年1月中旬,山西弘鑫源电冶有限公司交城分公司停产放假,截止2013年6月25日,共欠215名工人的工资880855元。2013年6月27日,山西弘鑫源电冶有限公司交城分公司在未支付工人工资的情况下,准备转移公司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财产,当场被200多名工人阻拦,并于当日向交城法院申请对公司的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诉前保全,次日,立案庭法官等人到公司对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清点和查封。7月2日,215名工人将被告山西弘鑫源电冶有限公司交城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工人工资880855元,并支付7人因保管所查封财产而应得的工资直至解除查封之日止。
案件受理后,交城法院于7月26日开庭审理。庭后承办法官又几次组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公司同意想方设法、寻找买家,于开庭后一周将100多万元提到法院,用以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同时,法院对查封的财产予以解封。款到交城县法院的次日,该院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及公司的相关人员,用一天的时间将工人的工资全部发清。从诉前保全到案件受理、审理、执行,历时仅仅一个月就使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