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石楼法院诉前调解效果好
作者:石楼法院  发布时间:2013-11-11 15:12:32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石楼法院加强诉前调解,处理了大量矛盾纠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3年5月6日,该院诉前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天立案,当天结案,出借人当天领到借款人返还借款8700元;2013年7月8日,该院办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女方)当天上午来立案,办理了登记手续,下午就领着被告(男方)来撤诉;2013年8月16日,该院诉前调解解决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还未正式进入诉讼程序,被告就同意月底付清全部款项。

类似案件该院今年受理了五十余件。每件都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其中正式立案调处十余件,剩余四十件还未进入司法程序,就撤回起诉或调解和好。

该院对于一些小额、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借贷案件,婚姻类案件,相邻关系案件及一些不适合诉讼的案件在来到法院之后,先由立案庭法官进行诉前调解,有时一个电话就可让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这样调解很大程度上节约了诉讼成本,体现了法律温情的一面。另外,因案件未正式启动诉讼程序,调解氛围较为宽松,当事人相互之间对立情绪较小,调解结果双方更易接受。

立案庭诉前调解让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疏导了思想,理顺了情绪,减少了对抗,使诉讼更加顺畅,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信访的发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来源:石楼法院
责任编辑: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