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面对普通诉讼繁琐,人为增加讼累的现象,柳林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推进简易程序审理工作。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的符合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审判过程中,该院刑事审判庭充分保障被告人的知悉权,程序选择权,最后陈述权。在控辩双方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罪名确定以及量刑情节均无异议的情况下,法官迳行作出判决。既保障了司法活动最基本的公平、公正,又保护了被告人最基本的权利。
截止10月份,共审结案件75件,其中适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25件,占审结案件的33%;当庭宣判12件,占简易程序审结的48%,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无一上诉、抗诉。全部做到服判息诉,充分彰显了司法公平与司法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