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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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法院执行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发布时间:2013-12-31 15:18:06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针对吕梁两级法院执行工作被动落后的局面,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分析研究,积极部署推动,多项措施跟进,在逐步清理历年累积执行积案的基础上,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取得新进展,并实现了预期目标。

一是专项活动促执行。经中院党组决定,在今年第一和第四季度,全市两级法院分别开展了两次集中执行专项活动。截止12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共清理执行积案3091件,执行标的6.45亿元,占全部未结执行积案的91%;新收执行案件2524件,执行2143件,执结率达84%,执行标的3.04亿元。其中,中院176件旧存执行积案,执行166件,执行标的1.6亿元;新收38件,执结23件,执结率达60%,执行标的3354.8万元。

二是积极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活动。成立专门工作领导组,及时派出3个督导组,分赴涉案8个县市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并与当地政法委、法院、部分涉案党政机关的书记、县长召开座谈会,认真协调,逐案排查,限期督办。目前,29件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已全部执行终结。

三是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中院先后两次将217名被执行人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吕梁日报、吕梁法院网公布,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被执行人在高消费、信贷、经营、出入境等方面采取限制约束措施,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同时,在全社会倡导形成履约、守信、重法的健康氛围,督促、迫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孝义法院在该院公告大屏幕、执行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孝义市电视台黄金时段分4批对133件执行案件140名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全社会公布,揪出了执行老赖,促进了案件执行,取得较好效果。

四是建立执行通报制度。定期对全市法院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形势,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追究,督促推进执行工作扎实开展。

五是加强刑罚惩处力度。联合检察、公安,共同制定下发《关于依法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通知》,加大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惩处力度,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抓执行,清积案”是吕梁中院2013年执行工作的主题,也是“三抓、三靠、三好”工作思路和目标的重要内容。吕梁法院通过专项活动清理执行积案,通过落实制度措施推动执行工作,不仅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而且为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必将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曹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