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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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调研报告
作者:成杰  发布时间:2014-03-24 11:46:56 打印 字号: | |

一、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方面:有22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治处、研究室、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科、法警大队、立案一庭、立案二庭、刑一庭、刑二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执行三庭、监督协调办公室;有4个派出法庭,即王家坡、田家会、交口、西属巴人民法庭。

(二)编制、人员及职级方面:该院正式干警84人,现有编制61,占编人数54人,另有仿事业人员30人。正式干警中副处级1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8人。

(三)年龄结构方面:有30岁以下5人,30-50岁67人,50岁以上12人。

(四)学历层次方面:有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69人,有专科学历9人,专科以下的3人。

(五)审判职称方面:有审判职称52人,其中从事审判工作40人、从事行政及其他工作12人。

二、主要成效及做法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围绕“班子团结有力,全院人心凝聚,管理规范有序,工作成效显著,百姓普遍认可”的工作目标,力抓队伍建设,全院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2011年以来,全院有5个集体、17名个人获区级表彰;6名个人获市级表彰;10个集体、6名个人获省级表彰;1个集体获全国表彰。2013年12月,该院法警大队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司法警察体能达标先进单位”,成为获此殊荣的全省四个法院之一。

(一)抓班子建设,着力发挥引领作用

院党组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的方针,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谋发展”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核心作用。一是党组一班人齐心合力,团结进取,力求法院工作稳中有升;二是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起到引导示范作用;三是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时,院党组始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来议事办事,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形成班子成员分工合作,争创佳绩的局面。

(二)抓素质提升,着力增强司法能力

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着力提升队伍的“五个意识”(即: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该院院党组着力在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一方面积极输送法官外出参加执业能力培训;另一方面法院内部强化对法官的岗位技能培训,提升法官的辩法析理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和调处纠纷化解矛盾能力;积极支持和鼓励年轻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与司法能力。2011年以来,该院参加上级法院业务培训58人次,有17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三)抓制度建设,着力提高办案质量

建立健全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岗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及经费支出、车辆管理、学习、考勤、参会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使工作有规范、行为有准则、违纪有追究。并严格落实制度,兑现奖惩,给干警干事创业、争先创优建了立良好的平台。自该院实行审判方式改革以来,一直按照“立审分离、审执分立、审监分立”的要求,从严规范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使该院工作基本步入了规范化轨道。

(四)抓载体创新,着力提升社会公信力

以开展案卷评查、庭审观摩等岗位练兵活动为载体,强化干警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业务素质的提升;以报刊、网络及法院工作信息为载体,通报法院工作信息,宣传干警先进事迹,宣传法律、弘扬正气,让社会各界了解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极大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三、当前法院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

(一)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较少。目前,该院虽有本科以上学历人数72人,但大部分干警的学历是在职教育取得的第二学历。少数干警业务知识更新慢,部分干警虽然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审判工作经验,但由于是“半路出家”, 法学理论水平不高,且对法律知识缺乏系统性学习,整体业务能力不强。表现在执法办案中,如对证据的认证水平、对法律的理解能力和适用水平、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的提高。一些法官就案办案、孤立办案,不能很好地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

(二)人员结构不合理日益凸现

    整体人员结构不合理。现有干警职工的84人中,从事一线审判的工作人员仅为40人,占47.6%。

     进人渠道不畅,法官断层问题严重。全院现有法官52名,50岁以上的12人,占23%;40—50岁的28人占54%;40岁以下的12人,占23%。由此可以看出,有77%的法官年龄在40岁以上。就目前现状而言,案多人少的矛盾已经相当突出,法官的年龄结构日趋老化,这种结构对法院审判事业的发展十分不利。另外由于法官待遇跟不上,高素质法律人才不愿进入法院工作,再过5至10年,法官队伍如不能及时得到补充,将出现无人办案的现象。

(三)法院干警职级待遇低,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

法院干警职业素质要求高,任职条件要求严,但法官的职级待遇多年来一直未按政策解决,法官的奉献与其所得到的待遇反差巨大,高要求与低保障形成的矛盾十分突出,严重影响干警工作积极性和法院队伍的稳定性。

(四)队伍管理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一些规章制度尚不够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还有薄弱环节,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配合不够紧密,工作效能得不到充分发挥。

四、解决法院队伍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宗旨意识。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养和强化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真正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名与利的关系,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提高干警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办案能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对法官干警素质的培养,在培训内容上从传统学习教育到现代职业能力的转变,着眼目标,立足实际,大力开展符合实际的职业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法官把握大局的能力、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注重实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达到学以致用。在培训方式上实现从面对面授课到现代网络远程教育的转变,节约审判资源,尽量避免学习影响工作。紧跟时代要求,进一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逐步培养审判型、专家型法官和审判业务骨干,形成有梯次的人才队伍。增强培训的实效性,并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增拨政法专项培训经费,实行培训全免费,以保障法院培训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教育培训目的真正实现。

(三)畅通进人渠道,不断补充新生力量,增强发展后劲。建立畅通的人才流动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从社会法律人才队伍中选调优秀人才,充实法院队伍。同时探索建立吸引优秀人才和留住优秀人才的机制,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

(四)建立关爱干警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积极性。将关心和爱护干警保障工作纳入制度化轨道。尊重干警的健康权和休息权,尽最大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多予以理解和支持,积极为法官提供调节、放松、交流、沟通的平台。关心干警健康,定期体检,办理各种社会保障手续。尽可能帮助协调解决干警职级问题,家庭、子女就业、就学等问题,使干警感觉到法院的温暖,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以绩效考评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工作管理。按照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的要求,以绩效考评为导向,修订完善以《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核心的配套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着重加强队伍管理机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队伍管理,使队伍管理科学化。并坚持以人为本,注意了解干警的内心需求,讲求方式方法,真心关爱干警,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从而使干警团结协作,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工作效能,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来源:离石法院
责任编辑:白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