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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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言相劝反遭辱 丈夫怒杀出轨妻
作者:康照明  发布时间:2014-03-24 11:51:3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温某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温某某是我市岚县人,与妻子结婚十余年,育有一子,年方12岁,正上小学。夫妻二人在岚县县城租房居住,温某某摆摊做生意,妻子牛某某在服装店打工。案发半年前,温某某得了较为严重的精神抑郁症,在家养病,、牛二人开始发生争吵。案发前几天的一次激烈争吵后,温某某离开了县城的出租屋,回到城郊老家居住。2013年9月16日早7时许,温某某从老家出发,步行至县城的出租屋,见妻子牛某某不在家,遂偷偷来到国土局附近公交车站等候,后见牛某某从一辆轿车上下来,就悄悄尾随其后。一到家,温某某便质问牛某某:“做什么去了,是谁把你送回来的?”牛某某还口说:“你管我着呢。”温某某再次询问是谁把其送回来的,牛某某称不用管她,她想干啥就干啥。温某某又说:“我病成这样,你还刺激我,非要叫我死了不是?”牛某某说:“我就是想让你死了。”温某某气恼万分,遂用双手掐住牛某某的脖子致其死亡。看着脸色黑青的妻子,温某某又怕又悔,用床单盖住妻子的脸,转身拿了把菜刀进入里屋,用菜刀割破自己的手腕躺在床上等死。巧的是被害人牛某某的姐姐来找牛某某,叫门不开,遂跳窗进入室内,见状大惊并报警。闻讯赶到的公安人员将昏迷中的温某某送往医院。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牛某某系扼颈窒息死亡。经山西省精神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温某某系心境障碍(抑郁发作),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归案后,温某某如实供述了杀害妻子的详细过程,并称妻子有外遇,整天在微信上与一个叫王某某的河北人聊天,该男子现在岚县一煤矿打工。公安机关据此线索找到了王某某,王某某承认通过微信认识了被害人牛某某,二人见过两次面,2013年9月15日晚是第二次见面,二人在岚县一宾馆开房并发生了两性关系。9月16日早7点,他开车把牛某某送到了国土局附近的一巷子口后驾车离开。

庭审中,被告人温某某泪流满面,泣不成声,满腔悔恨地说:“我就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她希望我死?”,“不管怎样,也是我害死了她,不是她害死了我呀!”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温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且被告人温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时,被告人温某某患有心境障碍的疾病,被害人的不当言行对激化夫妻矛盾有一定的责任,依法可适当减轻被告人温某某的刑事责任,遂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刑二庭
责任编辑:白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