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中,汾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采取各项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坚持对涉民生案件穷尽执行手段,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将其信息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和暴力抗拒执行的犯罪行为,及时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配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一个月以来,成功执结20余件涉民生案件,执行标的达80余万元。
近日,该院执行二庭重拳出击,对符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卫某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促使案件圆满执结。
2013年5月10日,该院受理了杨某某申请卫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申请人八级伤残,生活困难。依据判决书,被执行人卫某某应给付申请人赔偿金35 186元、案件受理费350元。该院执行二庭先后采取多种执行手段,首先查询了被执行人存款,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但其仍不履行生效判决。经调查,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先后将自己所种玉米和农用拖拉机等财产变卖获利约5万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被执行人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于2014年3月19日将此案移送汾阳市公安局。在此期间,被执行人感受到了强大的法律威慑力,主动到该院给付了全部执行款,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法律的尊严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