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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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63】
吕梁中院教育实践活动巡回督导组
深入离石区红眼川乡开展督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4-06-19 09:25:42 打印 字号: | |

根据吕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全市农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6月10日下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巡回督导活动小组闫红珍、董国燔等一行四人,在离石区红眼川乡参加村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巡回督导。

动员会上,红眼川乡党委书记魏玉清作了动员讲。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性;二要紧紧围绕反对“四风”,突出服务群众、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这个着力点;三要明确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方式及步骤,结合本村实际问题开展解决,确保实践活动的可行性;四要充分运用媒体,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专栏、专题,抓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学习宣传,使实践活动深入人心。

    市中院闫红珍代表督导组作了讲话,她指出:离石区红眼川乡党委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认识到位,动员报告不浮夸,密切贴合实际。市中院巡回督导既要履行好督导职责,同时也要深入基层,向基层党员干部学习。就如何组织好这次活动,闫红珍提出四点建议:一要做好教育培训、集中整顿、理顺组织关系、摸清党员底数等前期工作;二要充分认识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农村的重大意义;三要明确教育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四要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

最后,董国燔指出:希望所有党员在离石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红眼川乡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履好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联系实际,不浮夸、不形式、不过场,狠抓落实,给人民群众一份满意的答卷。

来源:政治部
责任编辑:穆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