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良好氛围,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阳光司法,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一、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12月4日14:30-17:00
地点: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离石区滨河北东路。
二、活动安排
(一)公众参与办法
1、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村干部、学生等30余人。
2、有意参加活动的群众持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到吕梁中院研究室报名或电话预约(电话:8425063)。
(二)公众参与内容
1、公众签名;
2、主持人致欢迎词;
3、观看法警队演练;
4、引导员带领公众参观法院立案大厅、法警支队装备建设、档案室、审判业务楼,介绍法院概貌、工作机构、工作职能和审判流程;
5、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了解法院开庭、调解情况;
6、召开座谈会
(1)观看专题片;
(2)院领导介绍本院工作情况;
(3)听取公众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发放法律书籍等宣传资料。
欢迎广大群众踊跃报名参与。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