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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以情感人 六年积案一朝得解
作者:临县法院  发布时间:2014-12-23 17:03:00 打印 字号: | |

“执行难”是全国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案件执行不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变成一纸空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没有办法实现。临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为了不让法律打白条,把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己任,在执行的道路上演绎了一个个感人的故事,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为人民司法之歌。

2008年,该院受理了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高某监护权纠纷一案。王某与高某的儿子在同居期间育有一子,2007年,高某的儿子在外出打工期间因故伤亡,并得到41万元的赔偿金,双方就赔偿金如何分割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一、二审均判决由高某将赔偿金23万元交由王某监管。判决作出后,高某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以外出打工为名,四处躲避,致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实现,案件一拖就是六年之久。

2014年3月24日晚上九点,申请人王某电话告知执行法官在太原某僻静处查到了被执行人的活动情况。执行法官获此消息后立即组织人员,调动车辆,连夜奔赴省城太原,找到被执行人的暂住地,讲明来意,发出执行通知,限令其履行判决义务。但高某声称王某已改嫁,且赔偿金已花完,表示不会履行判决义务。无奈,执行法官将其带回临县法院。

返回途中,执行法官再次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回到法院后,正值午饭时间,执行人员在法院机关食堂给高某做了碗热腾腾的面条,请其吃饱喝足,高某感激的说“你们为了我家的事这样不厌其烦说服我,我会积极配合处理。”

随后,执行法官在做通申请人王某的思想工作基础上,安排高某与孙子见面。见到多年不见面的孙子,高某热泪满眶,对孩子嘘寒问暖。执行法官趁机引导双方当事人订立和解执行协议。领到执行款后,王某高兴的说:“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终于有了着落。”

来源:临县法院
责任编辑:穆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