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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中院裁定受理重整案件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06 08:00:00 打印 字号: | |

2015年3月6日,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

一、山西福龙煤化有限公司重整;

二、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重整;

三、柳林县浩博煤焦有限责任公司重整;

四、山西楼俊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重整;

五、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重整;

六、山西联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

七、山西柳林庄上煤矿有限公司重整;

八、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重整;

九、山西楼俊集团担炭沟煤业有限公司重整。

 

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

来源:吕梁中院
责任编辑:吕梁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