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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中院裁定受理重整案件公告
  发布时间:2015-07-17 09:01:00 打印 字号: | |

2015年7月13日,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

一、山西福裕选煤有限公司重整;

二、山西福裕焦化有限公司重整;

三、山西福裕化工有限公司重整;

四、山西泰联投资有限公司重整;

五、山西联盛兴跃煤业有限公司重整;

六、山西柳林王家沟煤业有限公司重整; 

七、山西联盛煤化工投资有限公司重整;

八、山西柳林联盛龙门塔煤业有限公司重整;

九、山西柳林联盛哪哈沟煤业有限公司重整;

十、山西柳林联盛陈家湾煤业有限公司重整;

十一、山西柳林联盛郭家山煤业有限公司重整;

十二、山西楼俊集团赵家庄煤业有限公司重整。

 

 

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七月十三日

 

 

来源:吕梁中院
责任编辑:吕梁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