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人的微信公众号上以及朋友圈散了一会步。虽然夜已很深了,可我还是没有睡意。没有睡意也得睡,明天还要开庭。
躺在床上,如睡针毡,不禁胡思乱想起来。
胡法官的孩子可否无恙? 齐奇院长是否在想静静? “乌龙”法官是否已经停职?法学院教授是否还在抱怨三级法院的法官?……最近发生的与自己职业相关的事件层出不穷,想说什么,却如鲠在喉,不知说什么。
嗡嗡嗡…嗡嗡嗡…讨厌的蚊子。
啪,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只觉得粘粘的,估摸着是蚊子的小儿子。老蚊子呢?咋不来保护自己的儿子?不会保护自己儿子的蚊子就不是好蚊子。
想想这只蚊子也是着实可怜,为了生存,不做啃老族,不做富二代,离开父母自己奋斗,没想到学艺不精,刚刚出道,就被我拿下,阿弥陀佛,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人类自从茹毛饮血走出丛林,走出伊甸园结成社会关系以后;从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丛林法则走向以规则解决纷争的文明社会,就伴随着各种矛盾纷争、利益纠葛和怨恨仇杀等人间纠结一路走来。面对种种人间是非,诉至国家专门机关请求加以了断,也是人类社会一步步走向文明的必由之路。
然而,今晚在我与蚊子之间的纷争中,却没有遵守文明社会的纠纷解决机制,而是采取了原始的丛林法则,我还是法官吗?明天我如何穿上法袍,敲响法槌?
管它呢,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啊,我也要睡觉,我也要生存啊,虽然蚊子也要生存。
这是两个生命捍卫生存权的斗争,然而,蚊子仅仅是吸食我百万分之一的血,你怎么就不能容忍?我失去那么一点血不会有任何影响,而蚊子找不到食物就会死去,大自然的食物链就有可能失去一环。圣洁很难做到,但高尚是必须的。我打了自己一个嘴巴。
希望老蚊子能原谅我的鲁莽,希望能在法庭解决此事,不再以牙还牙,我将遵从法庭的判决,正像美国警察枪杀黑人事件发生后,黑人母亲接到判决所说的:我的儿子是冤枉的,但我服从法院的判决。
嗡嗡嗡…嗡嗡嗡……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继续睡……
听北京“乌龙”短信的法官倾诉“乌龙”过程,这个同行怎么就这么不小心,把短信发在对方的手机上泥?人家咋能知道你没日没夜工作吗?人家咋能了解你内心的想法?粗心啊粗心?不禁暗自庆幸自己还没有发错信息,不然后果很严重。
记得以前有法院法官在介绍调解经验时,其中比较有创意的是短信、网络调解法。数字网络时代了嘛!总要给马锡武式的调解方法注入新的内涵。
法官在调解案件时,总是要求当事人背对背,一般不会让双方都在场,法官则是阴一套,阳一套。在原告面前说被告的不是,在被告面前说原告的不是。然后再回来对原告说被告自己也承认有不对的地方,再向被告说原告已经原谅了你了,而且你也有不对之处啊。嘿嘿!一个案件就被成功调解,社会效果非常好。
谎言啊,谎言!但善意的谎言不能算是谎言!
要我看,这“乌龙”短信内容不过也就是做上述调解工作的一部分,如此而已,只不过只有同行才能明白的苦衷而已。
以前曾与我一个学心理学的同学谈及我们调解案件的手段时,她说,其实,这是个心理学的问题。在一个两方对立过程中,谁都不会主动向对方示弱,而你作为法官,在二者之间起了一个缓冲作用,通过善意谎言,抵消了双方的对立情绪,从而消除对抗,达到统一。我不再为自己的谎言纠结。
嗡嗡嗡……嗡嗡嗡……
浙江高院的齐奇院长呢?此时此刻,他会不会在想静静?这个可恶的蚊子会不会打乱他的思绪?这个蚊子会不会是某些企业派来的间谍微型飞机,刺探情报?收集证据?明天的媒体、网络上会不会出现“法官深夜想静静”的头条?演艺界会不会由此舞蹈一出关于“静静”的爱情悲剧?
我得替天行道。我屏住呼吸,一动不动,等待老蚊子的降落……
法学院教授与当学生的法官之间的口诛笔伐硝烟逐渐散去……
啪,一个耳光打在自己的脸上,姜还是老的辣,这老蚊子在我的导弹即将发射时,紧急起飞了!老蚊子没有被导弹击中,自己脸上反倒是火辣辣的。
没有付出哪有收获。
一只羊,两只羊,三只……
过了很久,突然肚子有些疼,迷迷糊糊中猛然想起一个广告语:肠道炎症不除,腹泻反反复复,止泻要快……可深更半夜的,去哪里买止泻药?好后悔平时自以为是,没有备了一些止泻的药,只好忍耐,实在不行坐在马桶上,看它奈我如何?
只有等天亮再说了。
嗡嗡嗡……嗡嗡嗡……嗡嗡……
真是祸不单行,估摸着老蚊子替儿子报仇来了,我要做好准备了。
天会亮吗?天快亮起来吧!
天亮了还要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