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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吕梁审判》编辑部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5-12-25 11:10:11 打印 字号: | |

第一条  为强化工作责任,发挥编辑部全体同仁的集体智慧,切实把《吕梁审判》这一内部资料性刊物办好,从而使刊物服务审判、推动审判的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主要任务

1、贯彻编委会的办刊方针和决议,执行本院的管理制度,定期向编委会汇报工作;

2、具体组织选题、组稿、审稿、编辑加工和出版、发行(赠阅)工作;

3、组织通联网,加强与有关单位和读者的联系;

4、听取编委会和读者的意见,不断改进出版工作,提高刊物质量。

第三条  职责范围

(一)主编

1、向编辑委员会负责,制订编辑方针、原则和出版计划,并组织力量实施;

2、全面领导编辑部的各项工作,负责人员的调配与分工;

3、检查、督促编辑人员的工作,解决编辑部管理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稿件审读和编辑加工的最终审查,对拟刊用稿件予以审核,确定刊用稿件名单;

5、确定稿酬的发放。

(二)副主编

1、向主编负责。负责编辑部日常工作,协助主编草拟工作计划、报告与规章制度;

2、组织编辑部例会和必要的作者、读者、通讯员会议;

3、组织征稿、审稿、选稿工作,会同主编定稿;

4、对版面、栏目等进行策划,提出具体意见,会同主编审定;

5、指导责任编辑开展工作;

6、承担主编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特邀编辑

1、发挥自身专长,在组稿、审稿、稿件修改、文字校对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2、参与每期刊物的编辑工作;

3、参与编辑部组织的例会、通联会;

4、承担主编、副主编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责任编辑

1、向主编负责。统筹负责本期稿件的组稿、初审、二审工作;

2、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栏目需要约稿、组稿,努力扩大作者面;

3、具体负责刊用稿件的修改加工和校对工作,对本期稿件的内容、文字负全部责任;

4、加强与各通联站的联系并指导其工作。以季为单位对通联站工作进行考核,填报考核表报主编;

5、承担主编、副主编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编务

1、承担来稿登记和文稿归档工作;

2、负责刊物赠阅、寄发稿酬;

3、其他内外勤事务。

第四条  管理与考核

编辑部确定专人对上述人员完成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先进编辑工作人员评选的依据。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本制度从2013年7月1日起试行,如在施行中发生歧义,由编辑部负责解释。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