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强化工作责任,发挥编辑部全体同仁的集体智慧,切实把《吕梁审判》这一内部资料性刊物办好,从而使刊物服务审判、推动审判的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主要任务
1、贯彻编委会的办刊方针和决议,执行本院的管理制度,定期向编委会汇报工作;
2、具体组织选题、组稿、审稿、编辑加工和出版、发行(赠阅)工作;
3、组织通联网,加强与有关单位和读者的联系;
4、听取编委会和读者的意见,不断改进出版工作,提高刊物质量。
第三条 职责范围
(一)主编
1、向编辑委员会负责,制订编辑方针、原则和出版计划,并组织力量实施;
2、全面领导编辑部的各项工作,负责人员的调配与分工;
3、检查、督促编辑人员的工作,解决编辑部管理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稿件审读和编辑加工的最终审查,对拟刊用稿件予以审核,确定刊用稿件名单;
5、确定稿酬的发放。
(二)副主编
1、向主编负责。负责编辑部日常工作,协助主编草拟工作计划、报告与规章制度;
2、组织编辑部例会和必要的作者、读者、通讯员会议;
3、组织征稿、审稿、选稿工作,会同主编定稿;
4、对版面、栏目等进行策划,提出具体意见,会同主编审定;
5、指导责任编辑开展工作;
6、承担主编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特邀编辑
1、发挥自身专长,在组稿、审稿、稿件修改、文字校对等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2、参与每期刊物的编辑工作;
3、参与编辑部组织的例会、通联会;
4、承担主编、副主编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责任编辑
1、向主编负责。统筹负责本期稿件的组稿、初审、二审工作;
2、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栏目需要约稿、组稿,努力扩大作者面;
3、具体负责刊用稿件的修改加工和校对工作,对本期稿件的内容、文字负全部责任;
4、加强与各通联站的联系并指导其工作。以季为单位对通联站工作进行考核,填报考核表报主编;
5、承担主编、副主编委托的其他工作。
(五)编务
1、承担来稿登记和文稿归档工作;
2、负责刊物赠阅、寄发稿酬;
3、其他内外勤事务。
第四条 管理与考核
编辑部确定专人对上述人员完成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先进编辑工作人员评选的依据。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本制度从2013年7月1日起试行,如在施行中发生歧义,由编辑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