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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
作者:康杰  发布时间:2016-01-19 10:21:06 打印 字号: | |

 

在来到吕梁中院法警队工作以前,我和很多人一样,认为法警工作不过是个简单又轻松的活儿,无非是押解人犯、值庭、送达、协助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等。法警扮演的好像都是“配角”,做的工作好像都不需要太用力。而当自己真正成为了一名法警之后,我才发现自己的想法原来是那么的浅薄无知。

法警虽然并不负责侦破、抓捕等工作,看似非常安全,但并不是摆在眼前的危险才是危险,危险是潜在的,难以预测和预知的。押解、看守刑事罪犯时,我们头脑中的弦一刻也不能放松,我们的目光一刻也不能离开被告人,一旦出现被告人脱逃、自残或者暴力抗法事件,我们必须果断处置。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亲属相互攻击、谩骂,甚至动起手来的情形并不少见,我们受到攻击的可能性相当高,但法律赋予司法警察的职责要求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冷静,保持克制,坚持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处置,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就是阻挡各种危险发生的坚实屏障。

在过去的这一年里,我慢慢地从一名稚嫩的大学生蜕变成一名有担当、有理想、有抱负的司法警察。每一次严格的体能训练,为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每一次部署周密的押解值庭,让我学会了爱岗敬业;每一次协助执行,使我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庄严……工作中那无数的点点滴滴,用笔墨来形容是如此苍白。在每项工作中,我既用了“心”又用了“智”,用一片赤诚的心去安慰和帮助受害者,用专业技能和技巧去化解矛盾和冲突,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去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安全开展。

判决书上没有法警的名字,审判台上没有法警的声音,但每份法律文书中都渗透着我们的汗水,每个庭审中都有我们忙碌的身影。也许有人会说,这是你们司法警察应该做的。是的,我相信每一位司法警察也是这么想的。从穿上警服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这是自己的选择。司法警察要面对的,可能是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而对法院满怀怨恨的当事人,可能是身患重病的被告人,甚至可能是蓄意报复社会、恶贯满盈的凶犯。面对这些人的谩骂、羞辱和恶意,我时常会感到委屈,但一想到自己肩上扛的是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职责,我平静了。

我钟爱司法警察“体恤民情、公正司法”的无私情怀;我敬仰司法警察“刚正不阿、勇者无畏”的天然秉性;我赞赏司法警察“勇于担当、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操。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我就是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法警,我相信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会做的更好,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的青春和力量发光发热。

 

来源:法警支队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