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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作者:吕梁中院  发布时间:2016-01-27 18:18:48 打印 字号: | |

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吕破字第27-1

本院根据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6年1月15日裁定受理柳林县联盛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6年1月15日指定柳林县联盛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组为柳林县联盛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柳林县联盛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6年2月29日前,向柳林县联盛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办公地点: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联盛大酒店八楼B会议室;通讯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清河西路18号联盛大酒店;邮政编码:033300;联系人:王聃,联系电话:15536439329;联系人:谢婷婷,联系电话:15536434979)。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柳林县联盛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柳林县联盛多种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来源:吕梁中院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