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难点在哪里、措施有哪些、成效如何,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重点。两会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接受新华社客户端专访,就立案登记制、司法公开、执行难和防范、纠正冤错案件等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立案登记制
“人民法院就是要,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问:提起去年的司法改革,人们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印象十分深刻。请您谈谈为何要推进这项改革,效果如何?
答: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国法院于2015年5月1日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5%,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当事人或律师只要把材料带齐,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就可以办理立案手续,诉讼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改革实行以后,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长,也给法官带来了很大办案压力,但是,人民法院就是要把方便带给群众,把困难留给法院,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