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根据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以下简称32家公司)管理人的申请于2016年7月8日裁定32家公司合并重整,并于2016年7月8日指定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管理人担任32家公司合并重整管理人。
32家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6年8月3日上午9时00分在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汇丰中学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32家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债权人印章);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参加32家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债权人及其代理人报到与提交身份、权限证明材料的时间为2016年8月2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6时00分,地点为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汇丰中学。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身份、权限证明材料的,本院不予准许参加32家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32家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宜咨询电话:18534875152、15534356779。
本公告中所称32家公司具体名单以本院2016年7月11日在吕梁法院网上发布的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合并重整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