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以下简称32家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6年8月3日在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汇丰中学召开,报到、参会的债权人以及32家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职工代表、工会主席共2178人。本次债权人会议由本院召集。
在会议上,32家公司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向全体参会人员作了《管理人工作报告》、《债权申报及审查报告》、《审计工作报告》、《财产状况报告》、《评估情况说明》、《造价审核工作报告》,并告知各位债权人、债务人对《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重整债权表》进行核查。同时,本院依法指定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在会议上,管理人还向各位债权人宣读了《关于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函》,并告知各位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进行投票,但因部分债权人无法现场投票,投票结果无法现场统计。债权人投票工作全部结束后,管理人分别于2016年8月25日、8月30日对收到的全部选票进行了统计、复核,并经山西省柳林县公证处公证,结果: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大同北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林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建筑安装总公司、山西省柳林县地方税务局、大同煤业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柳林县留誉镇刘家圪达村民委员会共8位债权人代表当选为32家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另32家公司全体职工于2016年9月7日推选了职工代表雷莹为32家公司债权人委员会成员。2016年9月12日,管理人向我院申请认可上述9位债权人委员会成员,本院于2016年9月12日依法决定认可。
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32家公司重整的债权申报、审查和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本院将推动债权人委员会明确议事规则,严格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作用,代表债权人行使好对重整程序的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管理人积极遴选有实力的战略投资人,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重整计划草案,促进重整取得实效。
本公告中所称32家公司具体名单以本院2016年7月11日在吕梁法院网上发布的山西联盛能源有限公司等32家公司合并重整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