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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7-03-15 21:48:57 打印 字号: | |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的由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的由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和抗诉案件;

3、依照法律规定提审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4、审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交由审判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

5、审理有期徒刑减刑案件和假释案件;

6、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受理不服本院及所属基层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案件的申诉和再审申请,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再审、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7、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异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8、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受理并决定国家赔偿;

9、监督、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10、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问题,对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修订提出意见,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11、指导全市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助地方党委考察、配备协管干部;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司法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12、指导全市各基层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全市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3、指导和开展全市法院系统的法制宣传报道工作;

14、领导全市法院的监察工作;

15、承办其他由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只包括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预算,没有下属预算单位。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常态化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廉教育;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建立完整科学合理的考核考评机制,实行分层分类考核;拓宽培训方式和范围,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

2、依法履行审判执行职能。

1)刑事审判工作方面,要牢固树立现代刑事司法理念,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落实以庭审为中心、非法证据排除以及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制度。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对15中常见犯罪的量刑规范化工作,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量刑公开、公正、均衡;探索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案件审理方式和刑罚执行方式,建立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机关合作对接,提高刑事诉讼效率。

2)民事审判工作方面,要依法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民生案件,高度重视涉及企业改制、招商引资、民营企业和重点工程、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审理,集中精力审理好相关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加强民事诉讼法新司法解释的培训学习,将公开公正的民事诉讼程序应用到每个诉讼环节,从程序上提高裁判公信力;规范案件简繁分流,试行民事审判专业化合议庭建设,根据程序、事实、法律适用的简繁难易对民事案件实行分流,对诉讼频率高发的民商事纠纷试行由专门合议庭审理,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办案效率,培养专家型法官;提升民事审判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化司法辅助平台作用,试行短信、微信、电子邮件、吕梁法院网公告等多种送达方式,多渠道解决送达难。

3)行政审判工作方面,要加强学习、夯实基础,迎接并推进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运用;创设便民措施,加大宣传力度,保持并保障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工作良序运行。

4)国家赔偿工作方面,落实赔偿案件质证制度,做好重大疑难案件案情通报,畅通求偿救济渠道,妥善处理赔偿事宜。

5)执行工作方面,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创新执行方式,强化执行措施,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组织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和集中打击拒执犯罪活动,全力清理执行积案;积极开展执行救助,对弱势群体特别是涉民生、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生活特别困难的执行申请人,及时给予司法救助。

6)立案信访工作方面,抓好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立案大厅功能,规范案件受理流程,开通涉民生、涉众和涉重点项目纠纷案件“绿色通道”,全面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重点关注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群体,依法做好诉讼费缓减免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实行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有信访隐患、苗头的案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早解决;妥善处置重大和群体性涉诉信访终结程序,对符合案件的涉诉信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处理。

7)审监工作方面,充分发挥监督纠错职能,规范庭审程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调解力度,力争案结事了。

8)减刑假释工作方面,严格执行《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规定,落实“五个一律”工作要求,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

9)审委会工作方面,积极推进审委会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审委会主要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推进院领导及其他审委会委员直接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制度。

3、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加快内网建设,实现案件实时动态管理和日常办公办案协同。加大裁判文书公开力度,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坚持失信被执行人公开曝光制度,依法公开执行“老赖”;健全审判质量管理、效率管理、流程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体系,增强审判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开展庭审、裁判文书、案卷评查活动,定期发布评查通报、案件质量评估通报与审判态势分析。

4、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强动态风险防控,实现对重点岗位、重要环节、重大事项的全方位监督;积极开展审务督察,采取有效手段加强对队伍管理及作风纪律状况的监察检查,促进司法作风明显好转;强化案件查处,强化责任追究,切实做到对违纪违法司法腐败行为“零容忍”。

5、加强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加强各庭室及上下级法院间的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构建“大信息、大宣传、大调研”格局,切实提高信息材料、宣传稿件、调研论文质量,力争多出成果、多出精品;依托《吕梁审判》、吕梁法院网,广泛宣传全市法院工作成绩、工作亮点和先进典型,完善庭审直播、微博、微信同步发布机制,建立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搞好公众开放日活动,不断拓宽新闻宣传的形式和载体。

6、认真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1)警务保障工作方面,严格落实警务保障制度规定,确保警务保障安全、规范、精细。坚持每日训练制度,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2)司法鉴定工作方面,加强管理、监督各司法鉴定评估机构和鉴定人及时、科学、高效、准确地作出鉴定评估意见。

3)办公室工作方面,做好机关办公、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机关安全保卫,组织开展无烟型机关创建活动。

4)行政装备工作方面,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及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坚持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确保行车安全;大力推进审判法庭建设,确保审判法庭建设工程安全、优质、高效。

5)技术处工作方面,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建设,推动办公办案现代化。

二、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仅包含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6年收入预算2432.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32.4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16年支出预算2432.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2.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支出0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645.41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1530.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57万元 ;

2、项目支出786.99万元,主要有公共安全支出786.99万元 ;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预算26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来源:装备处
责任编辑:贾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