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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法院:“扫黑除恶”再推进 四要求开启下一阶段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10 10:00:4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交口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推进会精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武小明主持。该院党组成员、刑庭全体人员及研究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武小明宣读了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腐败问题的工作方案》,并传达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和县政法委刘青平书记的讲话精神。武小明总结了该院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设置专门举报手机号码、悬挂横幅等形式让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所取得的成效及不足,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深刻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积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力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

二是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惩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三是要加强协同配合,尤其是与公、检、司的横向协同配合,进一步明确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对一般刑事案件,要积极与公安、检察院协调配合;涉及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线索的,主动与纪检监察机关配合,快速移送,确保“扫黑除恶”活动的力度和效果。

四是要加强普法宣传,多措并举扩大惩治涉黑恶势力犯罪的宣传教育效果。要选择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依法进行公开审理,进行“现身说法”教育。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充分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

来源:交口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何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