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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法院:采取五条措施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时间:2018-05-11 09:25:08 打印 字号: | |

5月8日上午,方山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专题推进会。该院党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秀忠主持。

会上,该院“扫黑除恶”领导组办公室主任刘泉葆向院党组汇报了该院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

高秀忠针对该院前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五点具体的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打黑除恶”转变为“扫黑除恶”,虽然是一字之差,但是作为政法机关、审判机关,我们要了解、体会党中央、中央政法委对于扫清黑恶势力的决心,认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

二是开展排查工作。要求对该院2014年至今已经审结的250余件刑事案件全部逐一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报该院党组研究后上报上级法院。

三是提供人员保障。提高政治站位先从保障人员入手,调整了该院扫黑除恶领导组成员,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全部纳入领导组;确定专人审理涉黑涉恶案件,便利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保证涉黑涉案案件质效。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是法院一家的斗争,是惠及民生的大事,要充分发挥好法院的法律宣传职能,将普法宣传工作做到单位、组织、家庭、个人,尤其是对帮扶的贫困村村民更要加大宣传,确保人人了解、家家知情、全民监督举报。

五是加强协调沟通。对于其他单位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事件、人物,该院各审判团队要注意原由、现有的案件中是否涉及相关线索、案情,提高敏锐度。

来源:方山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何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