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汾阳市人民法院针对第二季度前半程的执行情况,召开执行质效推进会。会议由该院分管副院长冯曰虎主持,党组书记、院长闫金萍出席,立案庭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
会议通报了汾阳法院第二季度前半程的执行情况,分析解读了各项质效考核指标的具体数值和公式原理,并就下一阶段执行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执行工作现状】
截至5月15日,汾阳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560件,执结238件、结案率42.5%,为申请人执行案款2436.71万元。虽然结案率排名位于吕梁前列,但综合质效考核排名靠后,其中执行到位率、保全率偏低,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偏高。
【如何有效提升执行质效】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集中力量攻坚克难。院领导率先垂范,亲自上阵、带头认领,直接办理执行案件不少于5件,执行小组分片包案,院领导督办。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围绕三个90%的要求,举全院之力,全力提升执行质效。
二、协作配合,精准发力。建立立审执互助协作的“一体化”联动机制,坚持审执分离、不分心、不分家,做到执行工作有求必应。在立案审查时充分考虑案件审理的便捷性和可执行性,加大诉讼保全的立案力度,将财产查控前延;审判部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兼顾执行工作,方便后续执行工作。
三、加大创新,突破难点。完善执行流程信息管理,通过系统提醒、审批管理、监督督促,对执行案件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的节点监控,加快执行流程节点的流转速度。探索诉讼费清缴,刑事罚金、退赔,交通事故赔偿等执行案件的移送制度,提高效率,减少当事人讼累,增加人民群众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