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方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执行工作会议。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秀忠主持,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高秀忠传达了2018法治山西建设工作会上关于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与部署,并安排了该院今后的执行专项活动。
“法律就是我们法院执行人最坚强的后盾!”
高秀忠指出,未来两年该院将开展涉党政机关案件和涉民生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强制执行,一视同仁。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责令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坚持用活用足查封、冻结、罚款等强制措施,不因被执行人为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而畏手畏脚。
高秀忠要求,法院执行工作要积极争取县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与帮助。要主动向县委、政府、政法委汇报涉党政机关被执行人案件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寻求县委、政府支持法院执行工作。针对个别党政机关不配合,且有规避执行、躲避执行的情况,及时发出“拟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警示,并按最高法院相关规定,将拟纳入失信名单的党政机关失信情况通报县政府,请县政府主要领导督促拟纳入失信名单的党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党政机关,建议纪检监察部门对该党政机关及法定代表人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高秀忠强调,涉民生执行案件事关百姓生活,绝无小事。执行局全体干警要当成头等大事来抓。整理现有的涉民生案件,将该类案件纳入此次清理活动中。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案件突出快速执行、主动执行、优先执行、联动执行,坚持信息化查控手段与传统查控手段相结合,积极运用悬赏调查、审计调查等财产调查手段,最大努力查控财产。同时加大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充分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戒方式,依法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确保纳入清理范围的案件全部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