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交口法院:制定执行预案邀请人大代表
见证监督成功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8-05-30 17:21:26 打印 字号: | |

 

这是一起普通的离婚纠纷案,但却是摆在交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面前的一道难题。

【法院判决难执行】

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冯某某于2016年12月8日经交口法院判决:准许原告王某某与被告冯某某离婚;原告王某某退还被告冯某某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金手镯或等值现金;被告冯某某返还原告王某某的陪嫁物品一对扣箱、两块双人被及个人衣物。

2017年8月3日王某某向交口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矛盾太深隐忧患】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双方积怨太深,且双方均拒绝向对方退还或返还相关物品。双方亲属均各执一词,怒气冲天,大有不见生死不罢休的势头。而王某某另有婚约,再嫁即将进行,冯某某亲属计划大闹王某某婚宴。

【制预案·邀代表·促执行】

鉴于上述情况,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根据案件的特殊性,制定了详细的执行预案:

第一,在王某某再嫁婚宴前做好冯某某亲属的工作,让婚礼正常进行,坚绝杜绝大闹婚礼现场,引发恶性群体斗殴事件;

第二,利用冯某某住房因拆迁一事,先行将王某某申请执行事项执行完毕;

第三,因双方各执一词,王某某称判决令其退还四金在其陪嫁的扣箱内,如在执行中发现,当场交付冯某某;如未发现,出现执行标的灭失状态,导入诉讼程序另案处理;

第四,遵循善意执行、规范执行、监督执行的总原则,执行过程邀请人大代表参加,监督和见证执行,全程留痕。

根据执行预案,该院执行局局长亲自多次上门约见了冯某某大伯、四叔、六叔、九叔及其父亲。经过耐心劝解,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向他们释明相关法律规定。

最终冯某某亲属放弃大闹王某某婚礼现场的想法,使一场双方剑拨怒长的冲突化解于无形。今年4月23日,王某某的婚礼顺利举行。

后该院执行干警查证,今年5月份冯某某即将搬迁。5月15日,交口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王志刚、交口县水头镇塔上村村委干部王呈祥共同到现场监督,见证交口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冯某某返还王某某陪嫁物品一对扣箱、两块双人被及个人衣物的强制执行过程,并留下全程视频资料。至此王某某申请执行冯某某执行事项执行完毕。

“这次执行让他们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更深地了解,亲身感受到执行难是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人大代表对交口法院此次阳光执行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今后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为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战贡献力量。

 

来源:交口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何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