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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法院: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强制腾房
  发布时间:2018-05-30 17:22: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汾阳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高某采取强制腾房措施,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明理释法拒不履行

张某与高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法院向被执行人高某下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坚持拒绝腾房。法院执行人员到被执行房屋处张贴腾房公告及封条,并依法告知高某应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交付房屋。但经汾阳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当面释法说理,高某仍然顽固不化,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并将该房屋锁闭。

周密布控强制执行

汾阳法院分管执行副院长冯毓虎坐镇现场指挥,一方面继续对被执行人进行思想教育,全程记录执行过程;一方面邀请开锁公司出面协助、邀请房产所在社区工作人员见证。经外围警戒、执行宣告、强制开锁、清腾物品,签字确认等程序,顺利将该处房产强制执行完毕。

此次腾房行动严厉打击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充分彰显了汾阳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坚定信心。

来源:汾阳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何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