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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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工匠精神 共创精品文书
  发布时间:2018-05-30 17:25:4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法院裁判文书出现低级错误引发舆论质疑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近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国赔办召开部门会议,共同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切实防止低级错误反复发生的紧急通知》,旨在通过学习增强干警的工作责任感,发扬工匠精神,树立精品意识,切实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展示司法文明,全力打造公正、高效、为民、权威的法院形象。

国赔办主任王华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发扬工匠精神,要勇于吃苦,敬业奉献。裁判文书是案件审判工作的最终体现,规范的裁判文书是审判工作严谨与细致的载体。优秀的裁判文书在事实叙述、证据分析、理由阐述、判决结果等方面都经过推敲和修饰,最终带给当事人的是信服的力量。而现实中由于案件数量多,审判人员出具的法律文书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影响到审判工作的质效。因此,法官要培养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二是发扬工匠精神,要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法官要在制作裁判文书过程中,努力形成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要坚持做到制作程序规范,国赔人员在案件审理及裁判文书制作过程中必须遵循工作步骤和操作规程。要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从事实、法律、文字等方面认真分析总结,集思广益,精益求精撰写裁判文书。要强化管理,实行书记员、审判员、审判长分级负责制,对每一份裁判文书从底稿到定稿,进行全面检查和校对,确保裁判文书质量。

三是发扬工匠精神,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一份好的裁判文书离不开对细节的雕琢和修饰。从细处着眼,对每一份裁判文书都精雕细琢,杜绝各类瑕疵。坚持普通工作不急不躁、不求名利、精雕细琢、精益求精。裁判文书成型后,还需要反复斟酌、继续打磨。要对裁判文书在事实叙述、证据分析、理由阐述、判决结果等方面进行推敲,让裁判文书带给当事人信服的力量,力求减少判后矛盾,树立司法公信力。

国赔办副主任薛冰表态,要让“工匠精神”成为法院人的气质,要坚持、专注、严谨、耐心的对待每一份裁判文书,让工匠精神体现在每一件优秀的裁判文书中。

其他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对待印刷、用印、送达、上网公开等各环节校核工作,不断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来源:国赔办
责任编辑:贾尧、何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