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楼县人民法院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开展以来,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清除社会“毒瘤”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成立“扫黑除恶”活动领导小组。发挥职能作用,在学深悟透扫黑除恶精神上下功夫,制定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常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联动机制,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密切沟通渠道,了解掌握涉黑案件情况,依法稳准狠对犯罪量刑。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县电视台、电子显示屏等平台的功能宣传“扫黑除恶”活动各项举措成效。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在法院公告栏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全面向恶势力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