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第十四次专题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泽民主持,全体党组成员、扫黑办成员列席。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育汾传达了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的主要精神和省委书记骆惠宁的重要指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讲话精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闻喜推进会精神和省委书记骆惠宁讲话精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次推进会精神。
会议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吕梁两级法院严格落实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以及省督导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历次会议精神和部署,迅速展开行动,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杨泽民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背向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实现。两级法院要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是政治站位再提高。全市法院要在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稳步推进,久久为功,切实担负起新时代法院工作新使命。
二是依法打击再加强。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始终坚持法治思维,确保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内健康运行,严把涉黑涉恶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进一步强化财产刑审执力度,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真正做到打准打实、宽严有据、罚当其罪,把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三是队伍建设再提升。进一步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审判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严格执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提高队伍素养,对于重点案件院庭长要亲自审理、专案督办,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四是长效机制再完善。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动态,增强扫黑除恶工作的针对性。继续深入摸排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广泛做好发动宣传,紧密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确保涉黑恶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督导指导再加力。中院将定期或不定期派出督导组,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各项要求,指导基层法院严格审判程序、严肃办案要求、严守工作纪律,对落实工作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