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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法院:省高院督导组对扫黑除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8-08-16 23:17:49 打印 字号: | |

 

8月14日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书红一行3人对中阳法院“扫黑除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育新陪同。中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建中、中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海龙,扫黑办、刑事合议庭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吴海龙从研究部署扫黑除恶的相关情况、团队建设、司法宣传、信息报送五个方面对该院的扫黑除恶开展情况作了详细汇报。

省高院督导组肯定了中阳法院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所做的相关工作,同时指出还应加强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机制,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健全报告、台账、督导制度,限速通报、审判队伍、工作保障、工作奖惩机制等7个方面狠下功夫。二是多项并举,把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前提下,积极组建工作平台,实现相关单位间的信息互通。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提高工作能力的建设,尤其是重案、大案、疑案的审理水平要进一步提升。

吴海龙随后作了表态发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院党组靠前指挥、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决策部署,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二是坚持从重、从快审理黑恶势力犯罪,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等十类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村霸”、宗族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行为,对上述犯罪中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要毫不动摇的依法严惩,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涉及黑恶势力的犯罪分子,有其它罪行的,要实行数罪并罚,依法该重判的要坚决重判。同时,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依法没收、追缴黑恶势力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摧毁其再次犯罪的资本。始终保持对黑恶霸痞势力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案件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保障打击质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四是进一步搞好审判阶段的法制宣传工作,将审判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推进阳光司法,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公布典型案例,使司法工作公开透明。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公开信等多种形式,发动群众,营造氛围,宣传扫黑成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恶势力,坚定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通过强大的舆论攻势,形成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来源:中阳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何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