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8月16日,柳林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就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由柳林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刘金柱主持。
会上,柳林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高龙平传达了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的主要精神和省委书记骆惠宁的讲话精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讲话精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次推进会精神和柳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
柳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致敏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计划”行动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全院干警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上来。当前柳林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严峻,法院作为政法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牢记职责使命,依法审理黑恶犯罪,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梁致敏强调,要进一步拓宽涉黑恶线索收集渠道,加大线索收集力度,通过对以往审理、执行的案件进行再梳理、再摸排,特别是2002年以来涉及凌志集团和陈鸿志本人的案件要认真梳理摸排,不放过每一个可能的线索,尽全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背后隐藏的保护伞。全院干警要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中央的部署要不折不扣的落实。刑事审判团队要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扫黑除恶履职能力。在审判中要坚持依法办案,从严从快审判,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要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审判执行团队要充分利用审判执行工作和开展法官“五进活动”的契机,宣传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意义,驻村工作队、派出第一书记利用政法干警职业优势对所在贫困村进行宣传,摸排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加强宣传的力度、广度、深度,做到县不漏乡、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以多种形式全面发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营造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