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引向深入,近日,交口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会议由该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贵生主持,全体干警参加。
会上,刘贵生传达了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的主要精神和省委书记骆惠宁的讲话精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讲话精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次推进会精神和交口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
交口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小明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站在国家、民族和人民利益的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全院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清斗争形势,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和抓紧落实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和安排部署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确保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
武小明强调,一是要深入宣传发动,营造强大声势。用好传统宣传方式、用好各类宣传媒介,进一步深化宣传工作,结合“五进”活动,各团队法官、帮扶责任人要深入农村、企业宣讲法律政策,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二是要聚焦深挖细查,补齐工作短板。切实解决线索摸排不深不细问题,扭转对黑恶势力尚未触及、后劲不足、后手乏力局面。继续深入摸排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通过审理、执行案件,积极发现并及时向监委、公安移送涉黑线索。三是要强化业务学习,精准打击犯罪。加强学习、苦练内功,进一步提升涉黑涉恶案件的能力,对“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及省院的《指导意见》,要反复研究,学深悟透,对于重点案件院庭长要亲自审理、专案督办,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尤其是要弄清黑恶势力与一般共同犯罪的区别,依法、准确地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要领会督导精神,强化问题整改。分管领导亲自过问、亲自抓,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措施,迅速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坚决将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按照省市县督导组提出的问题,快改、真改、实改,也要按照节点来把握,每一项整改任务,要有明确的时限要求,能立行立改的坚决立行立改;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必须坚决完成;需要持续推进的,要列出计划,分阶段推进;要建立“建账”“交账”“销账”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