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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法院:执行庭又现锦旗
  发布时间:2018-09-16 03:19:00 打印 字号: | |

9月13日下午,方山县人民法院胡永峰所在执行庭又收到一面鲜红的锦旗,上书“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八个金字。

7月23日,申请人肖某申请执行其代被执行人高某偿还的一笔债务。

7月24日,执行庭即向被执行人高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并于当日在“总对总”查控系统中查询其财产状况。

8月13日,执行庭收到银行反馈信息,显示其在各大银行均无存款。

8月17日,执行庭向被执行人高某所在村委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经查,其与村委有一笔债权。

9月4日,执行庭对申请人肖某和被执行人高某进行了询问、协商,未果。随即,执行庭向村委发出《通知书》,要求村委向申请人肖某履行被执行人高某的到期债务。

9月10日,被执行人高某主动将全部执行款交来,执行法官胡永峰立即通知申请人肖某前来领取执行款。当天下午,申请人肖某拿到执行款,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随即有了开头送锦旗的一幕。

在此奉劝大家,做人要诚信,要常怀感恩之心。莫将他人的好心、好意当作理所应当,并将之随意践踏,还默默地说别人“傻”。真正傻的,只能是失信者,并终将自食恶果。

来源:方山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何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