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是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经常面对的一个群体,在加快推进破解“执行难”工作进程中,通过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达到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实际效果,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而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法律后果】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被执行人会在以下行为中受到限制:
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座以上舱位、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它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
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在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多方面受到限制。
现对吕梁中院近期已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望相关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自觉维护社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