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最近老说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之类的东西,到底什么是失信被执行人?
答:失信被执行人,是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经常面对的一个群体,在加快推进破解“执行难”工作进程中,通过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达到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实际效果,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进而更好地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问:那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会有什么后果?
答: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根据被执行人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或者抗拒执行等行为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因素,对以下失信企业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