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还债、却有钱炒股,一名“藏身”于股市的“老赖”被交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盯”上了!
近日,交城法院将被执行人胡某持有的“天舟文化50700股”“东港股份7200股”股票账户强制冻结,总价值127万元。
2016年,交城法院判决胡某偿还某建材公司合同欠款及违约金共计123万元。一年过去了,被执行人仍没有履行,该院多次查询胡某财产,均显示无可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困境。
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收集线索,得知胡某喜欢炒股,很可能持有股票资产。当天该院执行局局长闫广声亲自带领执行法官飞往北京、深圳证券登记结算中心查询。果然,被执行人持有“天舟文化50700股”“东港股份7200股”两只股票,执行法官当日予以冻结,总价值127万元。
通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该案顺利执行完毕,为申请执行人挽回了损失。
“执行要速度,一旦迟了,走漏风声,被执行人就可能很快转移财产”,闫局长深有感触地说。
“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庄严承诺,为实现这一目标,交城法院狠抓执行工作管理,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先后多次开展执行工作专项战役,有效解决了一批执行难、难执行问题,有力地震慑了“老赖”,为交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