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午,中阳县“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第四督导组一行3人,对中阳县人民法院的大讨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查阅了该院“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相关制度、信息简报等资料,对利用新媒体工作平台宣传情况、组织专题学习情况等进行了详细询问。
督导组充分肯定该院在“大讨论”活动中所做工作,但也指出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尤其针对本院的组织生活会存在的问题,列出了清单,要求限期整改。
“我院将针对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整改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学习,具体抓好组织生活会的中层领导述职、分管领导评议部分,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中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海龙表示。
吴海龙就高质量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作出强调:
一要严格落实《大讨论实施方案》。《大讨论实施方案》中的11个环节,是中阳法院提出的基本要求和硬性规定,是高质量完成大讨论各项目标任务的必经环节和必然要求,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强制性,绝不偷工减料、私自变通、敷衍了事,一定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节点安排严格遵循,精确执行。
二要抓好“宣传进校、企”自选动作。自选动作是根据中院及县委的要求,根据本院实施方案,结合本院实际,自行设计的一个特色活动,要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科学组织,注重统筹安排自选动作,确保大讨论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