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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吕梁中院第四党支部在行动!
作者:斛艳艳  发布时间:2019-03-21 22:37:07 打印 字号: | |

 

3月21日下午,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学习研讨活动。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育新、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勇、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中院纪检组长李润海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斛艳艳主持。

会议伊始,由宣传委员向党员们发放新样式党徽,大家纷纷庄严佩戴。

党徽是中国共产党的象征和标志。一个党员是一面旗帜,一个党组织是一座战斗堡垒,一枚党徽更是一个承诺,党员戴上党徽,亮出的是责任,赢得的是信任,接受的是监督。佩戴党徽可以让党员同志在本职工作中规范言行举止,提高党员意识、自律意识、表率意识。

第四党支部让每名党员在第一时间内领取到了最新党徽,让佩戴党徽成为党组织凝心聚力的风向标,成为激发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和服务群众的催化剂,为中国梦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大家一致表示在以后工作中会经常佩戴党徽,增强党员意识和党员责任。

会上,高育新同志为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讲授了一节生动活泼、发人深思的党课、针对“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做了学习报告,并用朴实、通俗的语言,结合实际对省委大讨论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辅导。在座的党员同志深受感染、受益匪浅,更加坚定了对党的信念,为支部接下来的大讨论提供了指导意义。

随后,薛志海、雷园园、郭霁媚三位同志分别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在山西考察工作时强调扎扎实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中共山西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中共吕梁市委四届六次全体会议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解读》《吕梁中院贯彻落实<中共吕梁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五巡视山西省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责任分解>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全市法院“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实施方案>的通知》。每位党员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对大讨论及学习内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党支部书记斛艳艳在总结发言中指出,在新时代的今天,创新是时代的主题,我们只有通过改革创新才能取得较好的发展,我们每名党员要坚定“改革”信念、弘扬“创新”精神、昂扬“奋发”姿态、扛起“有为”担当,在各自的岗位为中院的发展、吕梁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第四党支部
责任编辑:贾尧、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