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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学习“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最新意见
  发布时间:2019-04-10 23:17:22 打印 字号: | |

 

4月9日下午,石楼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薛文泉指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基础。全国扫黑办出台的4个意见对于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健康轨道上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有利于提高专项斗争法治化水平。

二是有利于提高专项斗争办案质效。

三是有利于震慑和预防黑恶势力犯罪。

随着专项斗争深入的开展,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在黑恶势力和“软暴力”违法犯罪认定,依法打击“套路贷”、处置黑恶势力犯罪涉案等方面要准确运用法律法规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石楼法院将积极推动贯彻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做到坚持依法严惩,坚持聚焦问题导向,坚持广泛听取意见,坚持总结办案经验。

 

来源:石楼法院
责任编辑:贾尧、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