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1月1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润海带领全院党员干警及部分离退休老党员前往柳林县刘志丹纪念馆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接受革命教育,缅怀革命先烈,激发爱国热情。
通过一段段历史文字、一帧帧珍贵图片、一件件历史实物的展示,党员干警们详细了解刘志丹革命先烈的学习、生活、战斗的点点滴滴,聆听了这部红色的传奇故事,重温了共产党发展史上那段峥嵘的红色革命岁月,缅怀了革命先烈和前辈的光辉业绩及卓越功勋。
随后,全体党员重温了入党誓词,再一次举起右拳,许下铮铮誓言。
这次实践活动让党员干警们通过这本“红色教材”,感受了革命先辈不怕牺牲、顽强拼搏的英雄气概,深入领会了共产党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精神。
干警们纷纷表示,要牢记党的奋斗历史,树立民族自尊心与自信心,高举爱国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保持从实际出发、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自觉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转化为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强劲动力,努力让每一个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刘志丹吧!
毛泽东题词
刘志丹
1903年10月4日,生于陕西省保安县(今志丹县)金丁镇,名景桂,字子丹。
1924年冬,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决心“为自己的信仰奋斗到底”。
1926年初,他按照中共陕西党组织的决定,投笔从戎,考入广州黄埔陆军军官学校。
1928年5月,他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的决定,同唐澍、谢子长等领导我共产党控制的国民党军新编第三旅,与渭华地区的农民暴动队伍相结合,正式宣布起义,公开打出工农革命军的旗帜。渭华起义是继南昌起义、湘赣边界秋收起义和广州起义之后,我党在国内举行的规模最大的一次武装起义,具有重要影响。
1931年9月,刘志丹把南梁地区的游击武装,连同分散活动在合水、庆阳山区的民间武装改编为党所直接领导的南梁游击队,亲自担任总指挥,对这支部队进行了艰苦细致的教育和改造,使之不断成长壮大为一支活跃的革命武装力量。
1932年12月,又按照中共临时中央、陕西省委的决定,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六军第二团。这是陕甘地区建立的最早的一支正规红军,是进行武装斗争、开展土地革命和创建革命根据地的骨干力量。
1935年1月,刘志丹按照中共驻北方代表的指示,率红二十六军北上到达陕北安定(今子长)县,同谢子长(因伤势严重于2月21日逝世)领导的红二十七军会合。2月5日,中共陕甘边特委和陕北特委在周家崄举行联席会议,决定成立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从此,红二十六军、二十七军在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刘志丹等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逐步成长壮大为中国工农红军的重要力量。
1936年4月14日,在红一方面军东征战役中,作为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委员、红二十八军军长的刘志丹,身先士卒,亲临一线指挥,不幸中弹壮烈牺牲。